发布单位:宁津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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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19年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事业单位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五)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6月3日之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已在宁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后备教师),一律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8:30—6月6日18:00。
报名地点: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一楼政工科。
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政府网下载填写《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4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②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能够正常毕业,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
其他人员应聘的: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二代身份证(以上证件须2019年6月3日前取得)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须在2019年6 月3日之前取得)。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6月14日。
笔试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9:00-11:3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参加面试。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津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政府网” (http://www.sdningjin.gov.cn)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政府网”。
报考咨询电话:0534-5221108
监督电话:0534-5421931
附件:
1、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3日
我们将在报名日期前一天短信提醒您报名哦~
文章来源:宁津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