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芜湖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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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关于印发〈芜湖市市直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自主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卫计组〔2018〕19号)要求,根据我院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详见《芜湖县中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学历要求: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历,可择优纳入周转池事业编制管理。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 21 日至2019年5月24日;
(2)报名地点: 芜湖县中医院行政四楼人事科(0553-8811589);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写《芜湖县中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照3张;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备核查。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相应证明后方可减免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1、本次考试只采取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3日—6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县中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3、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考生准考证。
4、本次笔试开考比例,按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人数大于2:1的比例进行笔试。
5、加分项:(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历加2分。(2)取得执业中药师资格证者加2分。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生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项目、标准: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除外)。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考察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确定。
5、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卫健委审核,报县相关部门备案,在芜湖县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单位岗位情况、应聘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准考证号、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中医院、县卫健委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由芜湖县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芜湖县中医院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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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芜湖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