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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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为市卫健委直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莆田市市一级预防和治疗麻风病、性病及皮肤病的唯一专科防治院。目前我院护理、药剂人员紧缺,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及要求 |
护士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相关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
药师 | 2 | 大专及以上 | 药学相关专业,具有药师资格证书 |
四、招聘岗位职责
(一)护士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医生的工作,按医嘱给病人进行各项治疗和处理;
2、经常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
3、做好科室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诊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
(二)药师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执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迷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处方管理制度;
3、发药药师需对调配好的药品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发放给患者,同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耐心的向患者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如: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
4、每月配合对全部药品进行一次盘点,并检查药品有效期。
五、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口齿清晰,五官端正,精神状态良好,能适应医院紧张工作。
(3)应聘护士人员要求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护士执业证书;药剂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药师资格证书。
(4)年龄40周岁以下。
六、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制(非在编人员)
七、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院聘用编外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八、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公告:在市卫健委官网及院务公开栏等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5月22日。报名地点:市皮肤病防治院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2793915。联系人:罗婷婷。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填写《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以上相关材料可邮寄或扫描,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学园北街99-1号,邮箱:ptpfby@163.com。
3、统一招聘面试:面试时间:2019年5月24日(如有变动,时间另行通知)。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七名评委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
4、考察:面试合格者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按面试成绩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面试及考察合格者组织体检,由院统一安排时间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面试成绩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研究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及院务公开栏上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7、确定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无异议,确定拟聘人员。
8、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投诉电话:市卫健委:0594-6735386,市皮防院:0594-2793915。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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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