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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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处级省属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眼病防治和研究工作。所长由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特聘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毕宏生教授担任。
研究所由一大批来自国内外的博士后、博士、硕士等高层次科研人员和中、西医临床研究人员组成,聘请多名国内外知名专家作为首席研究员(PI),进行大脑视觉科学等相关领域研究。
拥有激光共聚焦显微室、细胞学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免疫生物学实验室、生化实验室、病理学实验室、药学实验室、仪器分析室、眼底微循环实验室以及眼视光实验室等研究室,形成了葡萄膜炎、眼视光学疾病、晶状体疾病和玻璃体视网膜病的中西医结合综合防治的研究四个主要研究方向,并取得了较大突破,研究课题被鉴定为“国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跨入了全国眼科研究所的先进行列。先后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国家眼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山东省眼科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山东省眼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山东高校重点实验室等,已成为国内眼病防治研究的重要基地。
先后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9项,其中国家科技部重大科研项目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卫生计生委行业科研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项目18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课题35项,在SCI收录期刊及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国家、省部局级科技成果奖励35项次,科研成果先后被鉴定为国际首创,达国际领先水平。并与美国路易斯威尔大学、美国新英格兰视光学院、华盛顿大学、美国太平洋大学等建立了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
研究所坚持科技创新,科技兴所、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招贤纳士,研究所同时也是一个温馨的大家庭,来自不同专业、不同文化、不同领域,有志于科学探索、有奉献精神的科研人员相聚在一起,和谐、紧张、有序而快乐的工作着,相信必定会为我国的眼科和人类光明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中级岗位2名,初级岗位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5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5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网站(http://www.sdutcmeye.edu.cn/)及其他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到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组织人事科(行政办公楼305室)
2、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能够正常毕业;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7)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组成。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并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由我院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公开学术答辩及专业
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专业素质、科研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859682
电子邮箱:zydykyjs@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中区英雄山路48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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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