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桂阳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5-03
医直聘为您免费提供全国最新公开招聘简章资讯。
医直聘每日新讯息,点击进入 医直聘人才网>> ;
全国最新公开招聘,点击进入 全国公开招聘>> ;
本地更多招聘公告,点击进入 湖南公开招聘>>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桂阳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9年桂阳县基层卫生院拟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2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见附件。
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招聘各环节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卫生健康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3. 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4.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及计划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9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9年桂阳县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及桂阳县卫生健康局设立报名点,不收报名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5月9日上午8:30-12:00。郴州市人民西路25号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篮球场。
(2)5月10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桂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桂阳县迎宾路53号卫生建康局院内1栋106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1. 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 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①《2019年桂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
3.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交验,未取得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将予以解聘。
4.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5.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7. 注意事项: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该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4日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用口述方式表述专业技术操作过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 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再组织并列的人员参加一次面试,按成绩高低排名。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阳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选岗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察合格的考生从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选岗时间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阳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与专业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阳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阳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桂阳县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公示环节之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735-4445370。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4469972;
桂阳县卫生健康局:0735-4445375。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阳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2019年桂阳县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文章来源:桂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