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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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成立于1975年,是省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和“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现已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医学影像学诊断、介入治疗、科研、教学和培训基地。
现有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5名,山东大学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潍坊医学院硕士生导师26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3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和青年专家3名,齐鲁医学杰青1人;在省级专业学会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有21人。建所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出版专著60部,鉴定科研成果82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90项,获国家级专利30项。始终保持着拥有世界最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是两个“全国实用介入技术推广培训中心”之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为本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拟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medimg.org/)等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medimg.org/)相应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医疗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我所网站会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官方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我所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规定的材料审查日期未向我所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87937868
电子邮箱:yanxia416@126.com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五路纬七路324号,邮编25002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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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