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政府发布时间: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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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府办〔2015〕17号)等文件的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1年1月1日之前出生)。
(六)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七)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表《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招考对象:
“往届毕业生”指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8年底或2019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
2.专业:招考职位已根据用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有效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并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部分职位“专业”一栏所设置的专业未能完全涵盖“学历”一栏所标注学历层次的,则以“专业”一栏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其对应的学历层次要与职位“专业”一栏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其学历层次相对应。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学历、学位: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年龄:35周岁、45周岁以下分别是指1983年、1973年1月1 日及之后出生。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至10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5号楼行政办公区办公室(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68号,联系电话:88822110)。
3.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照片2张,工作经历证明(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提供)。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聘用为本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考职位。
5.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6.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区慢性病防治站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职位代码为01的职位:考试科目为面试。
考生通过报名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按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职位代码为02、03、04、05的职位:考试科目为笔试、面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是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合格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体检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提供按弃权处理。
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由录用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录用单位研究决定后报区卫生健康局审批。
(四)审批及聘任
经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区委编办审批录用。
三、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本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一经聘用,服务录用单位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负责组织实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8822110(区慢性病防治站)、88661380(区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
2019年4月24日
我们将在报名日期前一天短信提醒您报名哦~
文章来源:佛山市高明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