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发布时间: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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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规定,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锡林郭勒盟盟直3所医疗卫生机构,6个旗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计招聘97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锡林郭勒盟卫生专业技术岗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4月20日之前,1983年4月20日之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1980年4月20日之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5.报考苏木乡镇卫生院岗位限锡林郭勒盟户籍或锡林郭勒盟生源应聘人员;报考旗县及以上直属单位的岗位不限户籍。
不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在锡林郭勒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9年4月20日之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规定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
(二)设置专项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锡林郭勒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所设专项岗位若因报名比例不足,自动调剂为普通岗位招考,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为2019年4月20日之前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19年4月20日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19年4月20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入编制)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锡林郭勒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网站即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www.xm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20日8:30至4月26日17:30,请注意:报名分两步进行,请看清报考岗位和时间。不支持手机登陆网站报名。
为保证本次招聘报名数额,报名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4月20日8:30至4月21日17:30,先由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报名。
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调整到普通岗位,并于4月23日发布调整岗位有关事宜公告。
第二步:4月24日8:30至4月26日17:30,由报考普通岗位的应聘人员报名。
2.同一次招聘,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5.符合报考条件的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盟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6.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应聘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简章》中公布的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特别提示: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审核时间:2019年4月20日8:30至4月27日12:00。其中:
第一步报名审核时间4月20日8:30至4月22日12:00;
第二步报名审核时间4月24日8:30至4月27日12:00。
2.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4.报考蒙医岗位的人员笔试报名费与考务费每人70元,报考除蒙医以外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报名费与考务费每人12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第一步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4月22日17:30;第二步报名交费截止时间4月27日17:3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详见附件二),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锡林浩特市新区劳动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部专区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对报考人员减免的费用在笔试结束后15天内,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传真至0479-8235702,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于2019年5月17日8:30至2019年5月18日17:30,登陆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6.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并成功交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招聘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经招聘主管部门申请,锡林郭勒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7.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于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交费成功的,予以退费。
8.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三)笔试
笔试由锡林郭勒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请注意:报考蒙医岗位的人员与报考除蒙医以外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形式不同。
1.报考蒙医岗位的人员:
(1)笔试科目为《蒙医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应聘蒙医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8:30-10: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只在锡林浩特市设立考点。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经锡林郭勒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报考除蒙医以外其他岗位的人员: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为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为准。医疗卫生类(E类)共提供4种岗位试题:中医临床(51)、西医临床(52)、药剂(53)、医学技术(55)。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可自主选择。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特别提示:应聘人员于8:00开始入场,两科目笔试试卷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两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上午10:00,监考人员回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结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继续进行至12:00考试结束,结束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5)笔试综合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6)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政策加分。
(8)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经锡林郭勒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考试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分数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及其他环节。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笔试总成绩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然后由锡林郭勒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
3.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须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户口在区外的锡林郭勒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锡林郭勒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锡林郭勒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资格。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盟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招考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五)体检与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1.体检在锡林郭勒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对拟聘人员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拟聘用的应聘人员于公示后10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过时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4.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6.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
8.本次公开招聘未聘满的岗位,可以组织后续招聘。
9.本次招聘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岗位,由各旗统一分配具体工作单位,应聘人员须服从分配。如不服从分配,取消聘用资格。
10.招聘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限内(最低服务时间5年),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岗位表“其他条件”一栏中未标明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需在聘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条款。
1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锡林郭勒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始终保留审核权利,无论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报考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相符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五)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22050(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和交费技术咨询电话:
0479-8235702(锡林郭勒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举报电话:
0479-8224777(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9-8109925(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锡林郭勒盟卫生专业技术岗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锡林郭勒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