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岑巩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上半年第二次公开招聘43名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方案

发布单位:岑巩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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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岑巩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妇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中心长足发展储备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2019年决定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4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妇计中心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0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02日及以后出生);护理专业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0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cg.gov.cn/)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 4 月 30 日(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县妇计中心办公室。

2、时间:2019年 4 月 27 日至28日,地点: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卫生专区岑巩县妇计中心展位(金阳国际会展中心)

要求: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岑巩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上半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护理岗位要求往届生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应届生需在2019年9月以前提供护士资格证成绩考试合格证明。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4)报考办公室文秘岗位的考生须出具中共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5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注:参加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除外)。

3.面试

面试由县妇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遇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1)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注:参加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准考证》时间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gzf.gov.cn)通知公告栏内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按时参加考试。

4、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由县妇计中心自行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地点待定)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妇计中心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七、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gzf.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与县妇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凡确定为县妇计中心“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 除养老保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外,在晋升职称、薪酬水平、学术地位等方面与编内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妇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8809(院办公室),

13595556381(周  琼:办公室主任);

15761618310(杨  周:办公室工作人员);

18586547372(龙  海:办公室工作人员);

监督电话:15885817666(尚晓琴:纪检委员)。


附件:

1.岑巩县妇计中心公开招聘43名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2.岑巩县妇计中心公开招聘43名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岑巩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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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岑巩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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