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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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与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4月24日—26日(上午8: 30-12:00,下午14:00-17:00),到金东区卫生健康局(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水务大楼3楼322-324室,联系电话:82176858)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近期彩色免冠二寸证件照片2张,交考务费50元,并提交相关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8年参加职称考试的考生可凭浙江政务服务网打印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单或考试通过文件)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为1:3,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为1:2。如未达到报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增加到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护士、临床医师两个岗位中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岗位,若护士、临床医师两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相同,按护士、临床医师岗位的顺序增加。
4.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医技人员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财务人员和基建管理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类知识。笔试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9:00-10:3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3(招聘计划5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 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则全部参加面试,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放弃考察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举报或有举报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招聘计划在2名以上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应聘者在批准聘用之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新聘用人员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后,符合条件人员可按金东区紧缺人才制度享受有关月度津贴,在金东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七、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金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查询相关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聘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176858),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八、本简章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82176858、82181336。
九、由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监督,监督电话:82181298、82175230。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6日
附件下载:
2019年金东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xls
2019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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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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