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开化县赴皖南医学院招聘2019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公告(第四号)

发布单位:开化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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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开化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卫技人员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开化县事业单位赴外招聘紧缺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开人社〔2013〕132号)精神,现将开化县医疗健康单位赴皖南医学院招聘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的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赴高校招聘2019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20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招聘对象: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

3、年龄和户籍要求: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4月18日至2001年4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4月18日至2001年4月18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综合素质考评、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择优进行现场签约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开化县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54/index.html、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开化新闻网(http://khnews.zjol.com.cn/)和相关高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地址及时间: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备注

2019年4月18日

9:00-11:00

皖南医学院

招聘会现场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有报名意向的可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到招聘现场递交应聘材料,完成报名手续。

3、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就读大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党员(预备党员)证明、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学业成绩表、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比选,择优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原则上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考试对象,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综合素质考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考评,综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3。

2、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在报名当天举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求职意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素质和协作能力等,由评委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在笔试后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签约: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评×20%+笔试×40%+面试×40%)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签约、考核对象。

(五)考核

考核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奖惩情况等。在校表现须有学校院、系及以上单位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因违纪被所在学校处罚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核的不予递补。

(六)体检

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放弃、取消聘用者不予递补。

聘用人员见习期结束并确定续聘前,应按要求办理落户手续,否则直接解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

本公告由开化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0-6014235。

附件:1、开化县赴高校招聘2019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计划表

2、开化县赴高校招聘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名表

3、开化县赴高校招聘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考评内容

4、开化县卫生人才新政“黄金十条”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27日

 

附件1:开化县赴高校招聘2019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计划表

 

用人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

性别

所学专业要求

备注

县人民医院

康复医学

2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康复医学或针推专业等

进编后考执业医师

康复治疗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康复治疗等

不考执业医师

临床医生

4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麻醉医学等


放射医学(诊断)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放射诊断或临床医学等

进编后考执业医师

医学信息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医学信息工程等


中药剂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中药学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临床医学

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麻醉医学等


县二院

康复医学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康复医学或针推专业等

进编后考执业医师

康复治疗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康复治疗等

不考执业医师

临床医生

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麻醉医学等


疾控中心

预防医学

2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等


合计


20





 

附件2:开化县赴高校招聘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名表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学历


是否“211”、“985”院校


学位


户籍所在地


民族


婚否


担任职务


技能特长

计算机等级:

外语等级:

其他: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个人简历(包括见习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


奖惩情况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

本人承诺已经填写的报考信息准确、真实,如果填报的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本人愿意接受考试管理机构依照考试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罚。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开化县赴高校招聘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考评内容

 

序号

考评项目和内容

备注

1

学历层次和毕业院校

请应聘者报名时全面、如实提供表内等栏目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的各项材料

2

政治面貌

3

学业成绩

在校期间学业成绩

4

获奖情况

奖学金

本学科专业性获奖或荣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综合性荣誉

5

担任职务及其他

参考校(院)学生会(党团)任职、班级任职、社会团体任职情况及参加社会活动情况

6

技能特长

计算机等级

英语等级

其他

7

相关岗位见习

与专业相符岗位见习情况

 

附件4:开化县卫生人才新政“黄金十条”

 

根据2017年开化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人才新政20条:《关于完善体制机制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县委[2017]21号),特制定适合我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的“黄金十条”。

刚柔并举的引才机制、大力引进专家型人才

第一条 人才津贴

学历

条件

津贴

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名(中)医等同层次奖项获得者

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合同且年度考核合格

5万元/年

市级名(中)医等同层次奖项获得者

3万元/年

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合同,五年内经考核合格

5万元/年

引进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万元/年

第二条 购房补贴及安家补助

1.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名(中)医等同层次奖项获得者,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

2.市级名(中)医等同层次奖项获得者,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

第三条 畅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渠道。

1.紧缺人才首聘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

2.编制范围内,县级医院引进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3.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享受副高级职称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不受年限限制。

健全务实有效的培养机制

第四条 培养名医

1.每年评选县级名院长名(中)医——不超过20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

2.建立名医工作室制度,三年内经考核合格,给予补助1万元/人。

第五条 人才储备机制

完善基础人才定向培养机制,深入实施“青蓝”工程,评选30名副高级职称人员为提升培养对象,每年组织一次赴国内外高校学习培训。

第六条 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资助

对在读急需紧缺类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以上,有意愿到开化工作并签订服务5年以上协议且品学兼优的,给予其在校期间一定的学习生活费资助。具体标准如下:

学历

学习生活费资助(万元/学年)

“211”、“985”院校博士研究生

4

“211”、“985”院校硕士研究生

3

“211”、“985”院校本科

1.5

非“211”、“985”院校博士研究生

3

非“211”、“985”院校硕士研究生

2

非“211”、“985”院校本科

1

注:对已经在读的签订协议后逐年支付,入学前签订协议的在入学后逐年支付。

充满活力的用留机制

第七条 创设“留才储备金”

1.新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一线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十年内可获留才储备金,每人每年0.5万元。

2.人才储备金每五年提取一次,第一次提取账户额度的30%,第二次全额提取。

注:期间,若调离开化或未在一线从事专业工作的,取消其留才储备金享受资格,其积累的留才储备金不得提取。

第八条 鼓励人才落户开化

1.对引进的(非开化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高层次人才与开化人登记结婚的,奖励1万元;

2.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男女双方(非开化籍)在开化结婚并安家落户、创新创业的,奖励3万元。

优化诚意高效的服务机制

第九条 人才安居工程

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调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建设一批“拎包入住”式标准的人才公寓,面向人才出租,给予租金优惠。

建立租房补贴制度,对引进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及以上不同层次的人员,5年内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

第十条 优先安排人才子女入学入托。

1.引进的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生学历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根据其要求安排本地公立学校就读,享受学区生同等待遇。

2.引进紧缺急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按就近原则到指定学校入学,享受学区生同等待遇。

3.建立人才健康档案和体检、疗养制度,对特别优秀的人才给予二级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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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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