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昆山市千灯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9-03-07
根据本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镇组织办同意,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5名(具体岗位统筹安排),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专业:护理(学)专业。
3.学历:第一学历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资格:获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并执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当天为准)。
6.性别:男女不限。
7.籍贯:不限户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已知青霉素过敏者。
二、现场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昆山市千灯镇少卿东路350号,门诊楼5楼505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护理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1张请自行张贴于《报名登记表》,2张交于工作人员张贴至准考证)。
5.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6.个人简历1份。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报名人或代报名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出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由人事科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发放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名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报名需报名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3.联系方式:0512-57462429。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护理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将及时挂在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ksqdyy.cn/)和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者。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请随时关注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和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将及时公告进入面试相关情况。
2.面试的内容为考察护理所需的综合技术能力,方式为实践技能操作。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第2位数值,该第2位数值由第3位四舍五入构成。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录用。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生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和纪检监督人员当场核算并及时公示。
4.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办公室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和招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和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代码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加青霉素皮试,皮试阳性者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六、考核与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相应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在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ksqdyy.cn/和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生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通过考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录取与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按笔试加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依次进行录用,分数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被录用者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被录用者负责协商解决。
3.被录用者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及相关待遇按照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期间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461137。
九、本《简章》由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7462429。
附件:
1、2019年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委托书
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9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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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昆山市千灯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