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全科医生简章

发布单位:内蒙古人才网发布时间: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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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60年,是我区建院最早、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设备最先进的精神病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的临床医疗、人才培训与科学研究基地。历经五十多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以精神卫生专科为特色,内外妇儿协同发展,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专科强综合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全区精神卫生工作的规划制定、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考核等工作。

医院共有两个院区和一个康复中心,总占地面积近20万平方米,其中总院占地3.16万平方米,康复中心占地1.5万平方米,在建新址占地14.7万平方米。职工 876人,专业技术人员818人,高级职称112人,研究生导师6人,开放床位820张。内设临床科室21个,医技辅助科室13个,职能后勤科室26 个。

医院拥有全新的高科技设备和先进的医疗仪器,门诊开设精神科、老年科、神经内科、心理咨询、儿童青少年心理、内科、外科、妇科等服务项目,临床科室分别为精神科、老年科、神经内科、心身医学科、临床心理科、急诊病房。年门诊量20万余人次,年住院患者5500余人次,服务范围覆盖内蒙古自治区全区,辐射我国西北、华北以及蒙古国部分地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专业

面向社会招聘全科医生3名,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生资格证书。


四、其他要求

1.应聘者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2.热爱医疗工作,品学兼优,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者;

4.经医院考核聘用小组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工资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档案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薪金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医院为新录用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社会保险。


六、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以上证件扫描件交至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内蒙古第三医院行政楼二楼)或发送至邮箱nmsyyrlzyb@163.com,报名截止2019年1月31日。

咨询电话:0471-4935351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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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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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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