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18年12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单位: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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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等文件规定,我院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西南医学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18年12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所述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5名。具体岗位见《西南医学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18年12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ctcm.gov.cn)和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网站(www.lzmctcm.com)上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82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行政五楼人事部
联系电话:0830-3161859。
(二)报名程序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完全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须持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证件照片1张;
(4)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过时报名者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内容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其专业知识、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
(二)考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以我院通知为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到达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院负责组织安排,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院指定到其它同级别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规定时间内,将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递补,则不再递补。
    

六、考核
我院按照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该岗位由此出现的空额,将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未按时提供者,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自负。
(一)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考核招聘,如被录用,同意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现实表现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无业人员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失业人员须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拟聘人员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确认后,由我院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人事部报到,签定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如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专业学位或毕业证所学专业与考核招聘专业不相符或缺少岗位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因而未能通过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确认的,以及未按时报到者,取消拟聘资格,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我院在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十、监督、举报电话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纪委办公室 0830-3160989
附件: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18年12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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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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