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台州市立医院 发布时间: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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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规定,经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立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省台州市立医院创建于1952年,位于台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椒江区,是台州市直属的一所集医疗、科研和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台州分院、浙医二院台州分院、台州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台州学院临床学院。医院与上海市肿瘤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等知名大医院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协作关系。医院设有临床及医技科室50个,核定床位800张,实际开放床位1378张。2017年服务门急诊人次151.6万,住院人次5.85万。医院员工2153人,硕博士200人,高级职称307人,高校教师184人,高校教授、副教授14人。
正在施工中的台州浙东医养中心,是与上海复星集团协作的市、区两级重点工程,台州首个医养项目,占地200亩,由台州浙东医院(按三甲医院标准设计施工,1200张床位)和医养公寓(5万方)两部分组成,总投资逾15亿元。浙东医院将与台州市立医院协同规划、错位发展,以特色高端医疗为主,力争发展成为以肿瘤综合治疗、老年医学、高端特需医疗服务等为特色的综合性医院。依托上海复星医药拥有的大健康产业发展平台以及在医疗服务领域投资的成熟经验,使医院和员工迎来发展的新起点,将提供员工更多渠道和更宽广的职业发展机遇。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简况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4名,其中:高层次卫技人员55名、高层次非卫技人员11名、普通卫技人员8名。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
单位招考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最新资讯中心”栏目);
3.台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tzks.net);
4.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tzswjw.gov.cn);
5.台州市立医院官网(http://www.tzmh.com)
其中,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tzswjw.gov.cn)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台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招聘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招聘由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台州市立医院负责具体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报名情况,择期组织考核。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录台州市立医院网站(http://www.tzmh.com),“公告”栏“人员招聘登记平台”填写报名信息,或发送报名表至台州市立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tzslyyrsk@163.com。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注册证书、高级职称资格证书、相关资料及学术成果、获奖等材料,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复印件。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须在面试考核时提交审核。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三)考试
1.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普通卫技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40分,面试成绩占60分。
(四)体检与考察
考核合格人员,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台州市立医院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在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时(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须在录用两年内取得准入资格,否则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教处(0576-88536397)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0576-88320661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二)咨询
台州市立医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山东路381-1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8858036;邮箱:tzslyyrsk@163.com;联系人:颜晓红。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台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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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台州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