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11-07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和医院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法;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法。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全县各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计划
宁陵县人民医院: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2名。其中:护理专业30名,要求是近三年毕业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身高在160厘米以上;临床医学专业10名,医学影像专业3名,中医学专业1名,针灸推拿专业2名,药学专业4名,康复治疗学专业2名,要求是近三年毕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升本除外)。
宁陵县中医院: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6名。其中:护理学专业30名,要求近三年毕业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专业10名,中西医结合专业8名,医学影像专业5名,临床医学专业12名,口腔医学专业3名,康复治疗学专业5名,针灸推拿专业2名,财务管理专业1人,要求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
宁陵县妇幼保健院: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6名。其中:护理专业近三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15名;临床医学专业8名,麻醉专业1名,医学影像学专业(女)2名,策划管理(市场营销)1名,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药学专业3名,康复专业4名,财务管理专业2名,要求是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宁陵县疾控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其中:护理专业近三年毕业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5名;临床医学专业近三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名,医学影像和财务管理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各1名。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共拟招聘护理专业近三年毕业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42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3、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4、护理专业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已在宁陵县卫生系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者和省选拔“51111”、“369”工程大学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6日(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点:宁陵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局窗口。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
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同底版彩照4张。
⑤每位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可填报两个应聘单位(第一个报考单位未录取,第二个报考单位录取出现空缺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
⑴报名时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监察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⑵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人数的最低比例为1.5: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招聘人数。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人数不限制比例,根据面试情况,可以等额招聘。
五、考试
1、笔试:
⑴报考护理专业的全部人员(含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和普通全日制专科生)和药学等专业专科生参加笔试,笔试采用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果张榜公布。
⑵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
⑶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
⑴除报考护理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以外,其他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一律直接进入面试。
⑵护理专业,根据笔试成绩,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专科生从2018年特招医学生参加应试者中,在征求个人意愿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实行人事代理。
⑷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人际沟通、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⑸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⑹面试考场由县纪检监察、人社、卫生等部门派人员参加现场监督。
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除护理专业外,其他本科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⑻根据考生个人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择优录取。
⑼护理专业以外的本科生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拟聘人员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携带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体检不合格者,在本专业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专业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核: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办)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从本专业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和考核结果,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一周。
七、聘用与待遇
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录取,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
八、纪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以严肃处理。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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