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州市工人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招聘简章

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11-06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柳政人〔2006〕69号)、《柳州市工人医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柳工医政〔2018〕7)以及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医院2018整体发展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柳州市工人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189名,其中提供事业编制的博士研究生、应届临床硕士研究生72名,应聘医师岗的本科生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四)身体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需要。

(五)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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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日起,简历投递具体截止日期以我院官网简历投递系统标注的截止日期为准(参加高校双选会的应聘人员不受此限制)。应聘者报名请登陆柳州市工人医院官方网站投递简历,具体方法:登录官网--点击本院招聘--点击我要应聘--填写个人信息--提交。

2.初选:医院综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综合条件,择优筛选后原则上按不低于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并发出面试通知。

3.资格审查:通过初筛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进行面试之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外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以及其他资格证或获奖证书的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集中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医院按护理、临床、医技、职能等专业进行分批次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地点:柳州市工人医院,详细地点以通知为准。

3.集中面试考核:集中面试具体包括笔试、操作技能考试(仅限临床医师)、综合面试、心理测试等。笔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集中面试总分实行100分制,其中非护理专业笔试占40%(临床医师笔试占20%、操作成绩占20%),综合面试成绩占60%;护理专业笔试占20%、操作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50%;心理测试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一票否决。应聘人员笔试、操作技能考试均合格后方有资格进入综合面试。

应聘事业编制岗位的,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初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4.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人选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2的比例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历届应聘人员必要时到原其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必要时进行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四)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人数,按考核合格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招聘或取消招聘岗位。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7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将在第三方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三级医院进行。

(五)报医院审批。按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六)公示。经医院讨论通过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要求在指定网站公示,合同制人员名单在柳州市工人医院官网公示或院内公告栏张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见习期(试用期)制度。


四、待遇

被聘用的在编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和福利等待遇,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参照在编人员发放,专科秘书、体检助理等岗位人员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规培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招考程序、公开招考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与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柳州市工人医院官网或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具体招聘办法由柳州市工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人:徐老师、江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0772-3832132。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2-3818061(纪检监察室)。







预约

柳州市工人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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