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10-1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芝罘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完全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10月18日(含)之前取得。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箱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9:00-10月22日16:00;

报名邮箱:zfqrsjtpk@163.com。

(二)具体要求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请自行登录芝罘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简章中下载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附个人近期全身生活照片一张,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zfqrsjtpk@163.com)进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将于10月23日15:00前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告,请及时查看,因考生原因未及时查看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0月23日17: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结束后,审核通过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进行缴费。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所需要的材料,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5)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须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缴费成功考生发放准考证。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网上初审后,应于2018年10月24日9:00-16:00,到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茂街30号南楼606室)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名人数不足30人(含)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岗位要求副高(含)以上职称的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则直接进行考察。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直接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www.zhifu.gov.cn)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主管机关组织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芝罘区委组织部或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须履行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期限。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216298

招聘网站: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附件:

1、《岗位需求表》

2、《个人情况登记表》

3、《个人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4、《个人诚信承诺书》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减免考务费须知》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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