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9-29
因医院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系列岗位人员。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018年第四季度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医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三)具备良好的专业训练,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学历及专业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第四季度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具有本科学历及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特殊、短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7日。
若招聘岗位在本时间段未招聘到合适人选,可继续接受报名,招聘时间持续至2018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填写《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2018年10月17日前将报名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yrskzp@126.com邮箱,或将所有纸质材料于2018年10月17日前提交到我院人力资源管理科(综合楼406室)报名。
附件材料要求:
a)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b)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复印件,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c)医师/护士执业证复印件;
d)原单位工作证明;
e)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复印件;
f)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g)科研业绩材料复印件: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参与的基金项目(第一、第二负责人);
h)获得奖项、受表彰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I)其它业绩材料;
以上材料请整合为1个PDF文件,并在参加面试考核时携带原件进行复核。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及考试安排将公布于医院网页人才招聘公告栏。
3.招聘考试
按照招聘人数:应聘人员大于等于1:3的比例进入考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主要测试应聘专业的基本知识、业务水平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必要时增加临床实践考核。具体方案与时间另行通知。
4.通过人员名单公示。通过医院招聘考试的人员名单在医院网页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体检、考察
6.应聘人员符合中山大学和我院事业编制应聘条件的,可由我院申报至学校,继续参加中山大学附属医院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核,择优录用。
四、聘用及聘后管理
按要求办理入职及签订合同。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按照医院关于合同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管理。应聘人员通过中山大学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核的,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时间界限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老师,李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756-2528760、2528170、2528239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综合楼406室,邮政编码:519000
附件:
1.招聘岗位信息表
2. 应聘登记表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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