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9-28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是以精神卫生、医养康复和康复医学为主导业务的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全国卫计系统先进集体。位于新城区建筑面积共5.4万余平方、床位800张的枣庄市医养康复医院即将竣工运营。为满足医院临床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招聘部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限额
1、护理人员70名。
2、社区医生2名
3、脑电图医师1名,技师(士)1名
4、康复技师:康复医学科康复技师5名;孤独症康复技师5名。
5、药剂师2名
二、基本要求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专业稳定,有上进心;
2、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自律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吃苦耐劳精神,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和慢性疾病;
4、服从医院工作安排,适应能力强。
5、无刑事犯罪、治安处罚历史等;无医疗纠纷和个体从业经历;无经济合同纠纷。
三、招聘的专业条件
(一)护理专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护理执业资格(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年龄30周岁以下。
(二) 社区医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内科医师执业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加注社区执业资格者优先。
(三)脑电图医师: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脑电图医师执业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 能独立从事脑电图工作。脑电图技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学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
(四)康复技师:
(1)康复医学科康复技师:全日制康复医学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有康复技师资格证书(2018年毕业的应届生可无康复技师资格证书)。
(2)孤独症康复技师:全日制康复医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有康复技师资格证书。
(五)药剂专业:全日制药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7、2018年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
年龄截止日期为报名之日。
四、招聘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医院统一领导下由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招聘工作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2018年9月27日-10月8日信息发布。信息发布方式: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枣庄市卫生人才中心网站。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医院人力资源部(枣庄市市中区汇泉东路6号)。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考试:医学基础、专业基础知识和医学相关法律知识,笔试成绩占40%。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上午8: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场:见考前考场公告。
4、面试、操作:按笔试成绩1:2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较少的岗位,可采取1:1比例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在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数以上。采取结构式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占30%,操作成绩占30%。面试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8:30;考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考场:见考前考场公告。进入面试、操作人员名单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面试费70元。
六、提交材料
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等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张(见附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已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在报名时,需出具有用人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缴纳考务费40元(请携带现金,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收费)。
七、待遇
1、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医院负责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2、工资待遇:具有执业资格的社区医师、脑电图医师岗位,档案工资模拟新入职备案制人员工资标准。其他专业执行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和《枣庄市立第二医院临时用工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增长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0632—8076115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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