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9-27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大同市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0名,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置专门岗位招聘。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同市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手续。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具有奉献进取精神,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职业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6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不设年龄限制。
4、具有相应学历及学位要求,证书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
5、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相应资格证书。
6、报考条件要求为医学专业硕士或医学学术硕士的,需在报名登记表补充说明栏内注明专硕或学硕。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凡世界知名院校和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均按此次招聘流程进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按照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招考时岗位有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9月26日为截止时间。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报名网址为: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人事考试入口
1、填报信息。报名人员可在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期间登录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人事考试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大同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在资格复审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并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10月8日至12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10月12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0月12日17:00至10月13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原则上取消。对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高层次紧缺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按照省有关规定,经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可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考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核减或取消岗位后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和考生报名情况,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考的岗位因不达竞争比例被取消的,可于10月15日9:00至12: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截止10月15日12:00未改报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10月15日9:00至17: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10月15日18:00前查询。
3、网上缴费
考生于10月1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4、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10月15日到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二)准考证打印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9:00--11:00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8年10月18日9:00—10月20日9:0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等招聘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考试科目设置及计分方法
笔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笔试科目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详见招聘计划备注信息),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原报名端口查询,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政府工作部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报考岗位学历的专业要求若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呼吸系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名称“内科学”,需考生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注明考生所学专业学科名称),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以及论文封面的复印件1份。
已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验证。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原报名网站,在资格复审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填表说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该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此环节后,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参加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含报名环节没有形成竞争的、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紧缺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再与招聘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政府工作部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公告咨询电话:0352-7933822
技术咨询电话:0352-5067792
监督电话:0352-793381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大同市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大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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