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引进中青年博士招聘启事

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9-26

为贯彻和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进一步推进和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提高人才队伍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现面向全球招聘英才。

学校简介

广东医科大学创建于1958年,其前身是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2016年3月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是广东省15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13所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的高校之一。学校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海滨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位于有山有水有灵气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多人,设有15个学院(部),形成了临床医学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列入广东省一本招生。有省级攀峰重点学科1个,省级优势重点学科2个, 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4个。

一、引进人才的类别和条件

(一)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副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无副高或以上职称的博士

无副高或以上职称的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海(境)外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引进人才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一)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

1.购房补贴和安家费40万元人民币(下同)。

2.科研启动费: 自然科学类30万元,社会科学类15万元。

3.享受校聘教授(四级专业技术岗)待遇;定岗湛江校区的享受博士津贴1000元/月。

4.享受广东省、市相关人才政策。

5.提供校内住房/当地人才房一套(需由个人缴纳房租)。

(二)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

1.购房补贴和安家费30万元。

2.科研启动费: 自然科学类20万元,社会科学类10万元。

3.享受两年校聘教授(四级专业技术岗)待遇;定岗湛江校区的享受博士津贴1000元/月。

4.享受广东省、市相关人才政策。

5.提供校内住房/当地人才房一套(需由个人缴纳房租)。

(三)无副高或以上职称的博士

1.购房补贴和安家费20或25万元。

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分为20或25万元两档,具体定档由学校根据引进博士的科研业绩、学科发展需要等因素决定。其中公开招聘引进的博士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档;“绿色通道”引进的博士由其面试专家定档。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社会科学类5万元。

3.享受两年校聘副教授(七级专业技术岗)待遇;定岗湛江校区的享受博士津贴1000元/月。

4.享受广东省、市相关人才政策。

5.学校根据当年房源的情况,提供临时住房(需由个人缴纳房租)。


三、引进人才的程序

(一)公开招聘引进人员程序按照当年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及发布的《招聘公告》执行。

(二)可常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上述各类人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聘者提交申报材料

(1)应聘者填写《广东医科大学引进人才申报表》(附件2),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本人简历(从大学起,时间不间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复印件。

(2)提供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近3年主要业绩材料:获得的人才工程支持项目、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3-5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期刊封面、目录,以及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发表论文收录检索报告、SCI论文的影响因子、发表过的论文在近3年SCI正面他引次数之和等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在海(境)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2.相关学院组织考核

由相关学院组织院专业专家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团队协助能力、科研学术水平、身体状况等进行考核。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拟引进意见,并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

(1)拟引进人才考核报告;

(2)《广东医科大学引进人才申报表》(附件2);

(3)拟引进人才首个聘期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3.学校审批

(1)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及同行专家面试,按照引进条件,对拟引进人才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岗位任务能力进行评议;

(2)科技处对学术成果进行审查鉴定;

(3)人事处根据学院、同行专家的引进意见及相关学院拟定的首个聘期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引进人选、引进类别及其待遇等事宜。

4.办理相关手续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引进的人才,由人事处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然后为应聘者办理相关调配手续,安排入职及签订聘任合同。


四、引进人才的管理

(一)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需要。各学院负责人才的考察、安排助手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人才引进的各项服务工作。

(二)实行协议任务制管理。由所在学院负责制定引进的各类人才的目标任务书。

(三)实施人才引进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各引进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做到“引人有责、用人有责、留人有责”。学校严格人才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学院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引进人才的考核

引进博士首次聘期为5年,按以下方法进行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年度、期中(第三年)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所在学院负责进行。学校负责审定学院对引进人才首个聘期的期满考核结果,并提出是否续聘意见。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引进人才履行目标任务的情况。同时考核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等。

2.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考核材料。引进人才分别在聘满3年和聘满5年时,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工作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学院考核。由所在学院组织其学术委员会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出考核结果,并经党委全委会通过。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

1. 期中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对象须以书面形式充分陈述理由及今后工作计划。

2. 期满考核合格者,学校予以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3. 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依照《工作协议》有关条款,不再续聘或降聘任用,并要求不合格者按本办法第七条第五款退还相应住房补贴和安家费等。


六、待遇落实与保障

引进人才的待遇由人事处牵头,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学院、科技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及相关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一)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和安家费:由人事处从人才引进经费落实,科技处负责科研启动项目的立项与验收。

(二)校内住房(房源)、办公室、实验室:由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相关学院落实。

(三)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与研究生招生:由研究生学院和相关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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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产业园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523808

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

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引进人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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