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9-26
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求,经临床科室申请,院班子集体研究讨论通过,报区卫计局批准,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共2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永定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9名。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永定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永定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jyd.gov.cn/)及本院网站(http://www.zjjydfy.com)查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9月12日至2000年9月12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区妇幼保健院会同区卫计局审查认定。
7.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9月12日至9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永定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4.办公电话:0744-2222179 0744-8302476
5.报名流程:考生本人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永定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两张粘贴于报名表的右上角)→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资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报名材料→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报、多报或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若对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永定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凡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8年9月18日至19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永定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测试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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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方式、内容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知识,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由区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区妇幼保健院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设立6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面试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并组织实施,纪监部门监督统一在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区妇幼保健院根据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应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jyd.gov.cn/)及本院网站(http://www.zjjydfy.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岗前培训。
七、岗前培训
人事科组织党办、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保科、质控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分别对新录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八、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永定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 0744--2222179 (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44-8597121(区卫计局)
张家界市永定区妇幼保健院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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