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9-26
因工作需要,经2018年8月31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对体检中心副主任、副护士长两个岗位进行公开竞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全局意识,熟悉体检工作流程,有较为丰富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担任科室负责人必需的思想品德、政治素养和主动开拓体检业务市场的能力。
2.能够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与安全为核心,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具备领导科室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的能力。
3.能自觉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其他行业规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不谋私利。
4.未触犯过国家法律、法规,未受到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差错或重大医疗纠纷,未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赔偿或严重不良影响。
二、选拔范围及标准
1.全院在岗人员。
2.体检中心副主任选拔标准。
(1)55周岁以下(196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医学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从事医疗岗位工作满15年。
(4)取得医疗卫生系列助理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中取得医疗卫生系列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名年龄可适当放宽1年(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体检中心副护士长选拔标准。
(1)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护理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从事护理岗位工作满10年。
(4)取得护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中取得护理系列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名年龄可适当放宽1年(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竞聘程序
1.经院党委会讨论确定并公布空缺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
2.个人申报。报名人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7日至9月11日。报名地点在院人事科。
3.资格审核。人事科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4.公开竞聘。医院成立由中层干部组成的考核评议委员会,对竞聘人的竞聘演讲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得分,确定拟聘用对象。
5.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任前公示。
6.人事科会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
7.人事科将公示及考察结果向院党委会报告,研究同意后,下发任职文件。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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