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8-30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是一所以皮肤病、性病、整形美容为核心业务,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公立三级专科医院。医院创建于1952年,占地面积96667㎡。2017年门诊量约32万人次,医院技术力量雄厚,专业优势突出,皮肤病、性病的诊疗技术位于省内领先水平,现有职工190人,编制床位200张。设置有皮肤科、性传播疾病科、中西医结合科、美容整形外科、皮肤美容科、中医皮肤科、美容中医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皮肤治疗区、性病实验室、艾滋病实验室等临床和医技科室以及客服中心等科室。医院全年对外开诊,每天均有多位专家坐诊,皮肤病、性病的诊疗技术位于省内先进水平。具体招聘对象和条件如下:
一、招聘职位
学科带头人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招聘单位规定的包括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参见岗位信息表),年龄计算及相关资格取得时间截止至开始报名的前一天。
6、福州市所辖县(市)在职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福州市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网站(http://www.fzpfy.com/index.aspx)向社会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渠道为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网站及福州市卫生人才网。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包括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原件于现场审核后退还。
3、报名时间:
4、报名地点: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办公室。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6、医院依照已发布的招聘信息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7、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2、考核时间20分钟。面试对象作专业技术开展工作汇报和学科发展规划,面试考官根据面试对象的汇报情况,以及问题回答情况,进行结果评价。
五、体检
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1、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核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审批。
拟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到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我院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考核结果确定递补人选。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243号,邮编:350025
联系人:杨恒 陈清 联系电话:0591-83737914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卫计委、市人社局指导,我院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报名、回避等有关规定,并在医院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3706089。
附件:2018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附件:
2018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层次 | 学历类别 | 学位 | 最高年龄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考试科目 |
1 |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 财政拨补 | 04 | 学科带头人 | 专技(初级) | 1 | 博士 研究生 | 不限 | 博士学位 | 40 | 遗传学 | 在SCI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 仅专业科目面试 | |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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