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9-2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需求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单位其他领导任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专业、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
见附件:《核工业卫生学校2018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3日-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要求:
请应聘者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应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人力资源部6206办公室现场报名。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方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我院官网信息。
(四)考试
1. 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开考比例确实不足3:1者,经医院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 考试方式
教学岗位和综合管理岗位招聘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会计岗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医院官网和电话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电话:0734-8358018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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