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8-17
运城市中心医院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次补录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第二次补录工作的通知》(晋卫科教便函【2018】31号)的要求,我院现开展补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录对象
补录对象为拟在山西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不限学历)。招生对象根据来源为单位人、社会人、减免生和2013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单位人为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2018年入编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单位委托相关培养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员。社会人为以个人名义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未就业人员。
二、补录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2018年8月19日前)
1、学员根据2018年的补录计划,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份。考生应在相应的申报志愿中选择1个培训基地的补录专业进行填报。网上填报志愿过程的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委直属单位选派的学员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直接向培训基地报名,其它医疗机构报名学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统一组织申报至培训基地。社会学员直接报培训基地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者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派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社会人需培训基地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所在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或高等医学院校的,不需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5)临床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二)招收专业及规模
专业基地 | 代码 | 招收名额 |
内科 | 0100 | 2 |
急诊科 | 0300 | 2 |
神经内科 | 0600 | 1 |
外科 | 0900 | 2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1100 | 1 |
放射科 | 2200 | 1 |
超声医学科 | 2300 | 2 |
放射肿瘤科 | 2500 | 1 |
口腔颌面外科 | 3000 | 1 |
口腔内科 | 2900 | 1 |
口腔修复科 | 3100 | 1 |
合计 | 15 |
(三)资格审核(2018年8月20日12:00前)
学员按要求携带申请材料自行到我院门诊四楼住培管理科进行现场审核。
(四)考核招录(2018年8月21日)
1、考核招录原则:学员统一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笔试
内 容:临床医技类:临床综合
口腔类:口腔综合
时 间:8月21日上午8:30-10:00
地 点:运城市中心医院门诊4楼学术报告厅
要 求: ①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于8:00签到并进入候考区
②考生8:15进入考场;
③考场内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携带手机以及其他作弊工具,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3、基地招录调剂
调剂时间:8月23日
4、报到与签订协议
补录学员到基地报到的时间与第一批招录的学员一致,并签订培训协议/合同,具体报到时间电话或微信群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学员提交的学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培训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新招录学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携带证明材料书面向培训基地和省医学会请假。对于录取后逾期2周无故不报到,或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不得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记录将记入学员个人诚信档案。
(六)其他要求
1、培训年限减免:按照《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培训基地对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学员需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对其临床工作能力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对于专业型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与培训专业方向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其中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申请培训年限减免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应材料及减免申请表(见附件),对于不能准确、完整提交证明材料的,一律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科研型研究生不予减免年限。
2、学员正式录取后,单位人和免费医学生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社会人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学员培训期间由规培基地将其纳入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单位人的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社会人人事档案由培训基地委托相关人才交流机构管理。
3、相关待遇:
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的相关待遇,单位人学员基本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由所在单位负责,培训基地负责发放国家补助和学员绩效;社会人享受与培训基地住院医师同等水平的基本工资和学员绩效,培训基地资助社会化学员办理医疗保险。
附:运城市中心医院对社会化学员生活补贴标准
第一年 | ||||||
国家补助 | 省级补助 | 院级补助 | 绩效 | |||
有执业医 | 无执业医 | 有执业医 | 无执业医 | |||
本科 | 1667 | 708 | 902 | 722 | 200 | 100 |
研究生 | 1667 | 708 | 1252 | 1002 | 300 | 200 |
第二年 | ||||||
国家补助 | 省级补助 | 院级补助 | 绩效 | |||
有执业医 | 无执业医 | 有执业医 | 无执业医 | |||
本科 | 1667 | 708 | 1151 | 722 | 300 | 200 |
研究生 | 1667 | 708 | 1387 | 1002 | 400 | 300 |
第三年 | ||||||
国家补助 | 省级补助 | 院级补助 | 绩效 | |||
有执业医 | 无执业医 | 有执业医 | 无执业医 | |||
本科 | 1667 | 708 | 1151 | 722 | 400 | 300 |
研究生 | 1667 | 708 | 1387 | 1002 | 500 | 400 |
培训基地免费为学员提供住宿、开放电子图书、存放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开放职工餐厅,同本院职工享受同等餐补。
根据运城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培学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给予学员发放绩效。
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在我院注册并享处方权的学员,参照同类住院医师水平发放值班费。
(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晓航
联系电话:0359-6397695 0359-6397708
电子邮箱:ycszxyyzpglk@126.com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3690号运城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科
邮编:0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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