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8-14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计划
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20名。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1 | 内科 | 5 | 临床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对符合医院相关条件的享受同等在编人员待遇。 |
2 | 外科 | 5 | 临床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对符合医院相关条件的享受同等在编人员待遇。 |
3 | 儿科 | 2 | 临床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对符合医院相关条件的享受同等在编人员待遇。 |
4 | 妇产科 | 2 | 临床医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对符合医院相关条件的享受同等在编人员待遇。 |
5 | 超声科 | 2 | 临床医学专业或医学影像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对符合医院相关条件的享受同等在编人员待遇。 |
6 | 放射科 | 2 | 临床医学专业或医学影像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对符合医院相关条件的享受同等在编人员待遇。 |
7 | 麻醉科 | 2 | 临床医学专业或麻醉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对符合医院相关条件的享受同等在编人员待遇。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历届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18周岁-35周岁(1983年8月10日至2000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
学历的取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审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确认
即日起2018年9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嘉兴市第二医院南湖分院人事科(嘉兴市南湖区景湖路472号医院门诊楼四楼)进行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发到邮箱,邮箱地址:364086416@qq.com。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18年嘉兴市第二医院南湖分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操作证等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1.报名确认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采用测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测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2.报名确认人数为招聘计划人数3倍及以下的岗位,采用直接面试方式。
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审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的审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嘉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六)录用
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经过2-3个月的岗位试用期,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医院与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录用等相关信息在嘉兴市第二医院网站(www.jxey.com)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电话:0573-83022845、82858822
附:
嘉兴市第二医院南湖分院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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