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8-06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8年补录通知
根据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紧缺专业补录工作的通知(晋卫科教便函〔2018〕35号),现将我基地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紧缺专业补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录对象
补录对象为拟在山西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不限学历)。来源为单位人、社会人、减免生和2013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单位人为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2018年入编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单位委托相关培养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员。社会人为以个人名义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未就业人员。
二、补录专业及名额
专业 | 专业代码 | 名额 |
全科 | 0700 | 11 |
儿科 | 0200 | 8 |
精神科 | 0500 | 3 |
妇产科 | 1600 | 4 |
合计 | 26 |
三、补录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2018年8月8日前)
1. 学员根据2018年的补录计划,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sxzyy.wsglw.net),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份。考生应在相应的申报志愿中选择1个培训基地的补录专业进行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委直属单位选派的学员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直接向我培训基地报名,其它医疗机构报名学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统一组织申报至我培训基地。社会学员直接报培训基地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
2.报名者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就业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不需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社会学员需户口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临床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当提供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并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在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外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相关省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二)基地招录(2018年8月11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8月9日—8月10日上午12:00
地点:晋煤集团总医院办公体检楼二层科教科住培办
(三)公示
我培训基地于2018年8月11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并予以公示。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晋煤集团总医院
联系电话:0356—366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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