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7-27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18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二志愿招录方案
根据《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的通知》(晋卫办科教发[2018]1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基地第一志愿的招录情况,制定我基地第二志愿招录考核方案。
一 招收对象
第二志愿报考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以下专业且有意来我院参加培训者。
专业基地及招收名额
专业基地 | 代码 | 招录人数 |
儿科 | 0200 | 10 |
急诊科 | 0300 | 1 |
精神科 | 0500 | 4 |
全科 | 0700 | 6 |
康复医学科 | 0800 | 2 |
外科 | 0900 | 1 |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1000 | 2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1100 | 2 |
眼科 | 1700 | 3 |
耳鼻咽喉科 | 1800 | 1 |
麻醉科 | 1900 | 2 |
检验医学科 | 2100 | 3 |
核医学科 | 2400 | 1 |
放射肿瘤科 | 2500 | 1 |
二.资料审核和招录考试安排
(一)资格审核
1.第二志愿报考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以上专业并通过网上审核的学员有意来我院参加培训者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7日8:00-18:30。
审核地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科教科(医院学术交流中心4楼007室)。
2.报名者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盖章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派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社会人需户口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所在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或高等医学院校的,不需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具有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其学习专业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对于专业型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与培训专业方向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年限减免。科研型研究生不予减免年限;
(6)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对于报名学员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培训经历不予认可。
(二)招录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临床医学知识、个人综合素质。
2、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考核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8:30-10:30。笔试学员需提前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地点:医院学术交流中心六楼学术报告会厅。
面试时间:7月28日15:00--18:30。
面试地点:医院学术交流中心六楼学术报告会厅。
4、录取办法: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报考全科医学专业的免费医学生也需参加笔试、面试,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201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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