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6-29
上饶卫生学校为上饶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学校发展及教学岗位的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双证)。(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双证)毕业生)。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3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上饶卫生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3日-2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上饶卫生学校组织人事处(广丰区永丰街道白鹤大道789号原实验中学汪洋校区综合楼100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进行报考。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等材料,并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所属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此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上饶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下,由广丰区人社局会同上饶卫生学校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授课方式进行,授课教材为全国中等卫生职业教育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面试内容为选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等方面。授课分学科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每学科1号考生随机抽取授课题目。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
2.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予聘用。
3.成绩计算方法,招聘岗位的总成绩按面试的分值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 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三、体检和考核
1.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说课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上饶卫生学校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予以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广丰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任通知下发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上饶卫生学校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93—8295986(市人社局事业科)
0793—2652577(上饶卫生学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93—8176236(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15970320500(上饶卫生学校纪检监察室)
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饶卫生学校
2018年6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srhrss.gov.cn/html/zwgk/gggs/2018/7846689347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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