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医院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2018年秋季招生简章

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6-28

海南省人民医院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2018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医院及基地介绍

海南省人民医院是集医、教、研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目前设有设有15个医学中心,74个临床医技科室,23个研究室(实验室),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6个,海南省医学重点学科8个。医院坚持科教兴院战略,重视医教研协调发展,科研实力名列省内前茅。设有海南省卫生系统首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是我省首家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近四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83项,获海南省科技进步奖21项。

海南省人民医院是海南省最早开展专职药师到临床工作的单位之一,2004年建立了临床药师工作制度,逐步开展专职临床药师深入临床工作,2010年成为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陆续为省内外培训了大量临床药师学员。培训基地的临床药师团队深入呼吸内科、重症ICU、血液肿瘤科、神经外科、普外科、肾内科、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儿科等临床科室,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及带教经验。基地具备良好的学习平台,目前已开设我省首家收费临床药师门诊,并设有血药浓度监测及基因检测个体化用药指导平台,同时为海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负责单位、海南省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站,可提供丰富临床药师带教资源;此外多次举办省级、国家级的临床药师实践培训临床药师沙龙等系列继续教育学习班,为临床药师制的建立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招生办法与招生条件

本次招生采取本人报名,单位选送,基地审核,择优录取的方式招收学员。我基地热忱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药师到我院参加临床药师培训学习。

 

招生条件:

(1)  申请学员年龄应分别在40周岁(专科)、45周岁(通科)以下,学历、专业、职称和工作年限满足国家卫计委关于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条件的补充规定2016年)的要求(详见下表)。

(2)  热爱学习,热爱临床药学事业,自愿从事临床药师工作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能完成全程培训。

(3)  心理素质好,亲和力强,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

(4)  选送学员的单位应具有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条件和计划,能保证学员结业后作为专职临床药师参与临床用药工作。

注:以第一学历为主;第一学历不符合要求者,参看第二学历

 

三、招生专业及培训方式

(1)  培训专业及学习时间:

通科专业:4名,半年,20189月至 20193月;

ICU专业:3名,一年,20189月至20199月;

心血管专业:2名,一年,20189月至20199月;

呼吸内科专业:3名,一年,20189月至20199月;

肿瘤药物专业:3名,一年,20189月至20199月。

(2)  培训方式:全脱产学习,课程教育结合临床教学培训。

 

四、结业证书

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后,由中国医院协会与海南省人民医院联合颁发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监制的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

 

五、培训费用

半年:4000元,一年:6000元;

外地学员住宿自行解决,伙食费自理。

 

六、报名办法及联系人

有意者请于2018731日前报名,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基地邮箱hnsrmylcysjd@163.com。本基地将于20188月上旬,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报名材料:

(1)  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报名表(单位审批意见、加盖公章)扫描版(正式录取后,报到时提交原件)报名表下载链接见文末

(2)  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以及最终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工作年限证明的扫描件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0898-6862257615799077523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药学楼504

邮编:570311

 

附表: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报名表

 附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Z_hNwzruV9MrmspG6qhAw

 

附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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