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9-26
为加大我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优化全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打造苏浙沪地区“创新、兴业、宜居、乐活”的优选理想地,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知名高校招聘(引进)卫生高层次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国内外重点医科院校应届全日制博士学位毕业生或往届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年龄要求: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科室副主任原则上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临床医师原则上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引岗位
招引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2018年无锡市锡山区招聘(引进)海内外卫生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引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供报名材料:《2018年无锡市锡山区招聘(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附:①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认证原件扫描件;如学历认证仍在办理中,需提交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并确保在现场原件审核时提供认证原件;④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⑤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无工作经历者不需提供);⑥其他佐证材料。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递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
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简历投递邮箱:gccrc.xs@fescoadecco.com
报名咨询电话:0512-62886227
政策咨询电话:0512-62853521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经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进行人才测评。
资格初审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
(三)人才测评
通过电话面试、人才测评、人岗相适度评价等方式对人才进行测评和评估,按照测评结果择优按最高1:5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于2018年8月15日之前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及投递材料的原件至现场进行资料原件审核。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用人单位根据招引岗位的需要,可以加试专业笔试、技能操作等,如果有加试项目,将按照面试成绩占70%、加试项目分数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通知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人员聘用及待遇
对于我区招引的海内外卫生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5年),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年薪制。
1、薪酬待遇。试用期间:按学科带头人15000元/月、科室副主任及博士研究生10000元/月的标准发放薪酬。试用期满后年薪:学科带头人40-50万元,科室副主任30-35万元,博士研究生30万元左右,具体年薪按岗位进行一岗一议。年薪的60%按月发放;40%为绩效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和年度相结合发放。
2、住房补贴。在无锡市辖区内尚未购买自用住宅的,按学科带头人4000元/月、科室副主任及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标准给予租房补贴,最多连续发放2年(可与无锡市租房补贴重复享受)。录用后在锡山区购房用于自住的,给予学科带头人50万元、科室副主任及有工作经历的博士研究生30万元、应届博士研究生25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总金额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租房补贴自试用期开始即开始享受,其他待遇须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方可享受。
五、人员管理
由无锡市锡山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卫计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法》等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510-12388转锡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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