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2018年二季度考核招聘11名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9-26

重庆市巴南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2018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2018-3日,上午34号)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7[2016]281号)执行。开考比例为60分,低于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面试成绩

考核的时间及地点:初定为8,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毕业院校、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15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8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巴南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附件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来源:

http://www.cqhrss.gov.cn/c/2018-06-15/5115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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