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简称中山一院)地处广东省省会广州市,由院本部、东院组成,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山大学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附属医院,也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之一。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位于广州市第二CBD核心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前身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医院,自1999年起,由原中山医科大学(现中山大学)接管并交由附属第一医院代管,2002年正式划入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发展,作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在广州东部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目前,正依托院本部的强大后盾,进一步实现一体化垂直管理,实现东院的跨越式发展,将东院建设成为广州东部地区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一、招聘范围
有1年以上相应岗位连续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医德医风优良,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原则上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急需、紧缺科室岗位和护理、财会等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岗位,学历可放宽至优秀全日制本科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应聘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应聘岗位的相应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与本院现有同岗位人员的实力和水平相当。应聘医师岗位人员,还需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已完成或已参加并能按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及考核。
5、应聘行政岗位人员需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较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6、具有良好的专业训练背景,现工作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且满足相应工作资历要求:
(1)原则上须取得最高学历后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相关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工作年限要求可放宽至1年。
(2)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计划表。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医德医风或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4)曾发生过医疗、教学等差错事故或服务缺陷的,或因违反学术道德受过处理的;
(5)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聘后管理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2018年6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材料提交或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东路183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办公楼4楼人事科
(3)提交材料:
①填写《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表》(附件3),其中《报名情况表》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hpyyrsk@126.com(文件及邮件请按“应聘科室+岗位+姓名”命名);
②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证明;
③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复印件,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④执业证复印件;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复印件;
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书)复印件;
⑦发表第一作者论文复印件、获批科研基金(申报人为项目负责人)复印件或其他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SCI论文须由相关机构出具检索证明,基金、专利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⑧计划生育证明;
⑨专家推荐信,不少于两位原单位高级职称推荐人的亲笔签名的推荐意见(注明专家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联系方式等)
注意: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不同增加操作技能考试。主要考核相关专业基本知识、理论、业务水平、技能及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护理岗位需增加操作技能考核,操作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护理笔试成绩由笔试成绩*50%与操作技能考核成绩*50%合成为初试成绩。初始成绩低于70分,或笔试及操作技能考核任意一项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合格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护理岗位按初试成绩),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素质以及英语表达水平,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护理岗位为初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范围。
(四)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院长书记办公会议审批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手续。
(八)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九)聘用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未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报应聘信息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由本人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期限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三)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面试,凡未携带者,或与所携带证件个人信息存在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等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或调剂为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本启事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监察处、东院监察科负责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183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办公楼4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20-82384863
联系人:符老师、王老师
监督电话:020-87615410(医院监察部门)、020- 82375687(东院监察部门)
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附件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