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5-02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按照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实施2018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招聘计划。为明确各部门职责,全面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18年,面向高等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专业毕业生8人。
(一)招聘单位及方式
招聘单位范围为大同区各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见附件一),实行公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笔试、面试与组织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医学专业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招聘专业包括口腔医学、医学影像专业。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院校全日制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医学影像学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查、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现场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至5月20日。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hljhfpc.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以到大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咨询:(0451)87258485。
(2)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籍备案表,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存档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3)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现场缴费。笔试考务费为100元。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5)领取准考证。2018年5月25日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6)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六)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一张卷。
(1)报考口腔岗位的考察西医专业基础知识和口腔专业知识。
(2)报考影像岗位的考察西医专业基础知识和医学影像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和时间。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形式。参照考录公务员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其他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见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100元。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需进行加试。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1)由区卫计局、人社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区卫计局、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区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
(5)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者,3年内可享受我省“项目生”的部分优惠政策,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录取。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十)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组织实施
(一)制定需求计划
大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区人社局根据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制定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需求计划,并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在大同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三)组织公开招聘
根据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报名人员须到大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由大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大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公开招聘工作。鼓励生源所在地毕业生报考当地的招聘岗位。
(四)公示和录取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社厅备案。由省卫生计生委在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同区乡镇卫生院2018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领导小组。
组长:张凤琴
副组长:姚广成
成员:王海峰、邵晓东、高永福、李春光、曲永康、吕庆飞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农卫科,联系电话:6277026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共同推进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宣传动员。
区财政局依据计划内实际聘用人数,按照每年每名本科毕业生4万元,专科毕业生3万元给予及时发放到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导做好公开招聘、聘后管理和各项政策的监督落实工作。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落实纳入编制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落实措施,为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工作和生活环境。
区卫计局、人社局负责我区的招聘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将乡镇卫生院实际招聘人员名单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社厅。
区卫计局会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关于鼓励和引导人才面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流动的意见》(黑人社发[2011]48号)等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聘用人员工资兑现、津贴补助、职称评聘、保险等政策待遇。聘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地方政府负责拨付。
四.时间安排
(一)招聘信息公布时间:3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5月。
(三)录用结果公示时间:6月上旬。
(四)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间:6月下旬。
(五)招聘大学毕业生正式上岗和起薪时间:9月1日。
五.本实施办法由大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
2018年大同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 ||||||||
序号 | 市(行署) | 县(市、区) | 招聘单位规范名称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招聘条件 | 招聘方法 | |
学历 | 专业 | |||||||
125 | 大庆市 | 大同区 | 大同镇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 | 统招专科以上 | 口腔 | 公开招聘 |
126 | 大庆市 | 大同区 | 高台子镇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 | 统招专科以上 | 口腔 | 公开招聘 |
127 | 大庆市 | 大同区 | 八井子乡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 | 统招专科以上 | 口腔 | 公开招聘 |
128 | 大庆市 | 大同区 | 林源镇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 | 统招专科以上 | 口腔 | 公开招聘 |
129 | 大庆市 | 大同区 | 太阳升镇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 | 统招专科以上 | 口腔 | 公开招聘 |
130 | 大庆市 | 大同区 | 老山头乡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 | 统招专科以上 | 影像 | 公开招聘 |
131 | 大庆市 | 大同区 | 祝三乡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 | 统招专科以上 | 影像 | 公开招聘 |
132 | 大庆市 | 大同区 | 双榆乡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 | 统招专科以上 | 影像 | 公开招聘 |
来源:
http://www.dqdt.gov.cn/index.php?id=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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