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9-26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促进民办公益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16]10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以下统称瑞金医院舟山分院)为民办事业单位,位于浙江省舟山群岛新区定海区白泉镇,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定海区人民政府和嘉文集团三方合作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的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主要为舟山及周边地区提供差异化、高品质的医疗服务,致力于打造舟山群岛新区的高端医疗服务中心、疑难重症诊疗中心和健康产业集聚中心。
二、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瑞金医院舟山分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8年5月3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为1968年5月3日以后出生;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5月4日(共两天),每日8:30—16:30;
(2)报名地点:瑞金医院舟山分院西北角裙楼一楼人力资源处111室(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河东社区);
(3)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瑞金医院舟山分院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报名时应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证书和证明(2017年度各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出具相关证明;应聘岗位需工作经历的可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也可提供劳动合同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4)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5月14日前通过瑞金医院舟山分院网站(3:报考诚信承诺书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
2018年4月23日
来源:
http://wap.dinghai.gov.cn/art/2018/4/23/art_289_448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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