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4-2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和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仁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4名。
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到2018年8月累计服务期满2周年的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仁怀市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
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的职位,限生源地或兵源地为仁怀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驻在仁怀市部队中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报考。
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职位,限在仁怀市的村(农村社区)任职满1届以上的在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报考。
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职位,限2012年以来安排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非在编的退役士兵(指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服现役满10年及以上的转业士官;在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2011年11月1日及以后入伍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五至八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2011年11月1日及以后入伍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至八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报考。
定向招聘“本市户籍”的职位,限截止2018年4月23日户籍在仁怀市或原为仁怀市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市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报考,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其余职位招聘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招聘职位、人数和要求的具体情况见《仁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4月24日--2000年4月23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报考“村干部”及“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仁怀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2015年、2016年、2017年招聘在仁怀服务的特岗教师;
3.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9.截止2018年4月23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相关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11.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8年4月23日09:00—4月26日16:00(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统一在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页面,选择“2018年仁怀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纯色背景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仔细阅读和填写《仁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附件一中“是否限开考比例”栏为“否”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其余职位达不到3:1比例的,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职位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向招考办书面申请,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8年5月7日9:00至16:00。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考办书面申请,经招考办同意后由招考办统一修改。
5.2018年4月26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4月28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考办在4月29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
6.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要求。资格初审由招考办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09:00—4月30日16:00。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8年5月21日09:00—2018年5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五、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笔试成绩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2018届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还须根据本人身份对应到仁怀市引导办、仁怀市项目办出具书面证明一份。
4.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职位的人员还须到仁怀市民政局或武装部出具书面证明一份;
5.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人员身份是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还须提供所在乡(镇)出具的“村干部”身份并经仁怀市委组织部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身份是村(农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的,还须提供所在乡(镇)出具的“村干部”身份并经仁怀市民政局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
6.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职位,还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身份证明材料一份。
7.报考定向招聘“本市户籍”的职位,现为仁怀市户籍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为仁怀市户籍的,须到公安机关确认并出具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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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经递补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内确定职位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考生要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有结构化、说课和专业化3种方式,职位的具体面试方式见附件一。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职位招聘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说课、专业化面试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结构化方式面试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聘用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招聘职位的,按照报考职位考生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同职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聘用岗位选择)等额确定聘用岗位选择对象,并按名次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岗位,具体聘用岗位情况详见附件一和《仁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分解表》(附件二)。
聘用岗位选定后,不再进行调整。
需进行聘用岗位选择但未按时参加聘用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能递补。
九、体检
报考合并招聘职位并已进行聘用岗位选择的考生,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不需聘用岗位选择的职位,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仁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仁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一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能递补。
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对象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十一、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仁怀市人社局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影响聘用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审批
(一)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仁怀市人社局审批。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仁怀市人社局鉴证。
(二)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仁怀市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报仁怀市人社局备案。
(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期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公示,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仁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简章》在仁怀电视台、仁怀市公众信息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上公示,其余事宜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851-22317693(仁怀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1-22235833(仁怀市纪委)
仁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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