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4-15
2018年4月浙江慈溪市长河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来源:慈溪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长河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护士1名。
2、药剂士1名。
二、招聘条件
1、慈溪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3、身体健康;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具体要求
1、护士: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证书。
2、药剂士: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药学初级(士)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长河中心卫生院(长河镇镇东路108号)4楼人事科;联系人:姚女士,联系电话:63411233。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一份个人简历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定,若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及面试结合形式。
考试内容:笔试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面试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取前3人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增。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替补。
4、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分排序进行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5、聘用
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在院务公开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试用期一个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原标题:长河中心卫生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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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长河中心卫生院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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