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人事代理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9-25

因医院网络信息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制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系统)工作经验,熟悉医院信息化相关工作流程。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投递邮箱:szxrsk11@126.com,提交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主题格式为:“网络信息中心”+“姓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8:00-4月10日下午17:00。

  (二)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WORD版)

  2.毕业证扫描件(PDF格式);

  3.身份证(正反页)-扫描件(PDF格式);

  4.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三、招聘考核

  报名人员需经筛选及资质审核后,方可参加医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并查阅本人档案。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通过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需按医院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人事科022-2624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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