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4-04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8年长岛县卫生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7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长岛县医疗机构紧缺人才,依据省、市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有关精神,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招聘。
(一)招聘时间:2018年4月22日上午9:00-下午3:00
(二)招聘地点:山东医专招聘会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摊位。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当天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历年学习成绩表、《长岛县公开招聘紧缺医疗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长岛县公开招聘紧缺医疗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现场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招聘小组采取答辨的方式,对应聘人员应知应会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现场面试,按百分制打分,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时间视现场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签约、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签约的应届生毕业后,持《报到证》到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可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到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违约,将根据就业协议中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本简章由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214900
监督电话:0535-3213585
成绩查询网站: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gdao.gov.cn/)
公告、公示网站: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gdao.gov.cn/cn/)
附件1:2018年长岛县卫生医疗机构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18年长岛县卫生医疗机构招聘紧缺医疗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长岛县卫生医疗机构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18年长岛县卫生医疗机构招聘紧缺医疗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
http://www.changdao.gov.cn/cn/content/gov/gzdt/index_show.jsp?id=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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