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4-03
根据珠海市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井岸镇卫生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井岸镇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享受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15日
报名地点:井岸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228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6-5101093
邮政编码:519180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1)《斗门区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原件1份;(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右上角,另1张备用);(3)身份证(双面)、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4)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一份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附件3),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选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工作经历不包含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符合考试人员名单将于斗门区公众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三)考试。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技能操作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满分为100,合格线为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技能操作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技能操作形式考核考生医疗业务操作技能水平。(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及技能操作结束后,计算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取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为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斗门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考试时间:2018年4月19日下午3:00
考试地点:井岸镇卫生院会议室。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在井岸镇卫生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斗门区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
(六)递补聘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2、因各种原因在确定为聘用人员后三个月内未办结调动手续的;
3、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体检不合格的;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5101093、0756-5135303,监督电话:0756-5510210。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
2018年3月29日
来源:
http://www.doumen.gov.cn/doumen/rszl/201803/9f3fb6896e0c430789e20188e555bb3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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