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4-03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8]17号)等规定,现将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公告
(一)曲靖市2018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计划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01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80人、各县(市、区)621人(麒麟区96人、沾益区65人、宣威市74人、马龙县51人、富源县53人、陆良县106人、师宗县64人、罗平县52人、会泽县48人、经开区1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二)《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招聘计划)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以下称“规定网站”)和曲靖日报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农村基层“四项服务”人员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0:00—2018年4月20日18:00。
(二)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下作业等及特殊技能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或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曲靖市特别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wsbm)。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标识,考生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四项操作。
(1)填写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多、少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但专业名称中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2)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3)上传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约为160像素(高)×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特别注意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是否己按要求说明了自己的情况。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3.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年龄要求”、“性别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户籍(生源)范围”、“学历性质要求”、“招聘专业条件”、“是否为定向招聘岗位”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9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计算机将列出上述9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9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进行交费;若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若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的,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4月16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可在4月18日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有效报名期限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4月19日及以后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4月21日及以后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考生则没有机会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要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
4.网上交费。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时间:2018年4月16日0:00—4月22日24:00。
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易宝支付”系统,选择银行卡进行支付(无须开通网银,也可使用非考生本人银行卡支付),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18家银行卡支付。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回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5.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含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进行办理。
(3)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出具的证明进行办理。
(4)残疾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进行办理。
(5)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且生活困难的考生。凭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报到证(登记证)、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进行办理。
(6)报考免笔试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
办理时限:除报考免笔试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外,其他符合免交报名考试费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工作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到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18年4月24日前将《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免除报名费用汇总表》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结束两周内,对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告。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6.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报名系统提供截止前一天24:00各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7.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25日。无打印条件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求帮助打印。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74-3383190、3383575。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
此次考试实施全国联考,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笔试试题类别分为5大类10小类,即: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招聘岗位的专业等条件设置(含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笔试试题类别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正高职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具有正高职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非正高职的岗位均必须参加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负责。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城区学校,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后在“规定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仅限2018年度有效。
(四)笔试成绩查分
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在符合查分情形下,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电话:0874—8967990、8967987)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全客观题原则上不受理查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查分:
1.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或考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3.参加考试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六、笔试政策性加分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规定,只对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符合加分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予以笔试政策性加分。
(一)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选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就读高校前户籍或生源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475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在上述条款规定区域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户籍或生源为曲靖市农村户籍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就读高校前户籍或生源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外地户口迁入曲靖市3年及以上(2015年4月16日及以前落户)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优秀运动员:就读高校前为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第1名,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第2名至第3名,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第4名至第6名,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第7名至第8名,笔试成绩加5分;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并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笔试成绩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并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到证(登记证)的,办理政策性加分手续时,可先提供就读院校核对信息后加盖院校印章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保证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相关证书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1.革命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报到证(登记证)及户口薄(用于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报到证(登记证)及户口薄(用于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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