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8-09-26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医师若干名,具体按照《西安财经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校医院临床内、外科医师 2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未受过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语言表达流畅,综合素质较好。
3、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证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4、具备2018年派遣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5、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
三、人事管理形式及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按照岗位聘用合同形式管理,人事、档案关系委托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薪酬参照校内同类岗位在编职工的相应标准确定,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西安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外语等级证、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材料扫描件,以附件(附件材料应为一个压缩包)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校邮箱yy@mail.xaufe.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格式应为“岗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姓名”。材料不齐全及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者恕不受理,报名材料请自行备份。
2、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15日。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员名单,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
2、业务能力考核: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小组负责业务能力考核,业务能力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内容原则上采取开放式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进行综合评价。
3、确定人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4、体检:拟聘人员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聘用报到: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学校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和就业协议,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六、招聘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校医院205室
2、联系人:张老师 余老师
3、联系电话:(029)81556483
4、邮箱:yy@mail.xaufe.edu.cn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要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有关事项,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3、报名表在西安财经学院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欢迎广大有志于高校医务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积极应聘!
西安财经学院
人事处 校医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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