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1970-01-0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第二医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34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第二医学院是一所以医学类为主,理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被誉为共和国石油长子、中国石油工业西圣地的新疆克拉玛依市。
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有基础医学楼、临床教学楼、口腔护理楼、中医药学楼、体育馆、动物中心等24栋单体建筑,建筑面积达24万平方米。学校环境优美雅致,建筑风格现代前卫,硬件设施条件一流。现有专业实验室150间,其中科研实验室17间。图书馆纸质图书43.28万余册,生均纸质图书77.78册,学位论文349万余篇,电子图书10.18万册,电子期刊1.4万余种。
学校目前共有教职工368人,银龄专家33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二级教授4人。学校共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智能医学工程等14个本科专业。现有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基础医学教学实验中心和药学教学实验中心获“2023年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建设中心”。
学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兵团总医院、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等13家医院建立非隶属附属医院关系,学校现有附属疾控中心3家、教学医院13家,实习医院22家,实践(实习)基地11家,产学研基地2家,数智医疗技术产业学院1家。临床教学基地中三级甲等医院36家,国家级住培基地19家、自治区级住培基地12家。
教育部先后批复重庆医科大学、东南大学、四川大学对口支援我校,新疆医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长期对我校开展支援帮扶。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已与上海健康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杭州医学院、扬州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34名,具体详见《新疆第二医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八)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高级职称。
五、人才待遇与政策支持
(一)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给予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二)引进人才分特殊人才、学术带头人及优秀团队、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优秀青年人才等。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优秀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薪酬。 (三)积极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根据人才实际需求予以配套支持。
(四)享受人才公寓一套或入住学校教职工公寓,一人一套。
(五)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位居全国前列的克拉玛依市医保待遇。在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持续成长进步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
(六)学校具有本科办学资质,且具有职称自主评审权,晋升通道畅通。
六、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考核、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新疆第二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将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xjdeyxyrsc@sina.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内有效,招满为止。
3.欢迎有入职意向的高层次人才来校交流考察,如最终入职,凭正规报销凭证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用。
4.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5.咨询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0-7564815
(二)考核
所有岗位均采取考核方式。考核分为: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含试工考核)两个环节。
1.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
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60%,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量引进人员的学术及科研能力占40%),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新疆第二医学院官网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试工(含试工考核)
考生在所报考学院进行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属于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30%。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我校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必要时将到应聘者所在单位或原单位进行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需提供真实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学校研究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第二医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新疆第二医学院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现专业技术职务聘用。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监督电话:0990-7564847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第二医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第二医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下载)
2.《新疆第二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下载)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新疆第二医学院
2025年2月24日
附件下载:
1.《新疆第二医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文章来源: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