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时间:2025-01-23

山西省人民医院创建于1953年,是直属于山西省卫健委的一所综合型三甲医院,是山西省占地面积最大、开放床位最多、综合实力最强的医疗机构之一,是全国首批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2022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山西省第一名,连续17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山西省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2月

(二)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将《山西省人民医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的电子扫描件,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形式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山西省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招聘邮箱sxsrmyy_zhaopin@163.com,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我院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院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四)考核方式

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具体面试时间由我院统一安排。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二)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向山西省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4960132

监督电话:0351-4960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人民医院

                                         2025年1月23日



附件下载1:附件1:山西省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下载2:附件2:山西省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

附件2:山西省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1:山西省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xlsx

文章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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