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12-23
为加强医院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经医院党委领导班子会议讨论,报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招聘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医院基本情况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隶属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经费预算管理差额事业单位,医院位于海南省省会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始建于1896年,至今已有127年历史,1996年被评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等功能,现占地面积30余亩,医院编制床位600张,设有29个业务科室,现有在岗职工1000余人。有3个省级重点专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5个市级特色专科。江东新院区占地152亩,总建设面积约14万平米。
医院秉承“厚德、博学、精术、创新”的院训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用心关爱广大患者健康,努力打造医疗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医院安排;
6.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在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2024年12月30日17:00。
4.报名网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295》
5.报名要求: 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按照规定报名时间登录《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2)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1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证、规培合格证或完成规培证明);
(7)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单位的劳动合同和工作社保缴纳记录用来证明工作经验。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下载附件3并本人手写签名并上传)
6.报名注意事项:
⑴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12月30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六、考试、考核
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体考试、考核方法待定,考试、考核成绩通过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试(或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八、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和体格检查结果,经院党委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兑现工资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洪老师、符老师
(二)联系电话:0898—65885178
(三)医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5号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邮编571100
(四)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13、0898—66502026(节假日休息)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上一条: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