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石泉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12-23
根据工作需要及《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政策规定,石泉县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积极向上、吃苦耐劳、服从分配、无不良嗜好;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般应用办公自动化能力;
3.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及建档立卡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劳动力)。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受过开除处分或被原单位辞退的;
3.曾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被通报批评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到石泉县医疗保障局(政务中心9楼915室)登记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聘程序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择优决定拟聘用人选,报石泉县人社局复核安置对象资格。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需出具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健康证明。双方约定一次试用期,对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单位实际情况执行。工作期间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泉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吕玉洁 6312962 18091556069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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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石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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