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东莞市凤岗医院发布时间:2024-12-20
东莞市凤岗医院是凤岗镇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招聘56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6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凤岗医院的薪酬绩效分配方案》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医疗护理等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考生可选择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31日。
3.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可到现场报名,报名资料纸质复印件现场提交至东莞市凤岗医院党建人事办(东莞市凤岗镇凤平路13号),不接受邮寄。
邮件报名:报名起止时间内均可通过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8938289397@163.com,要求所有报名资料为PDF原件彩色扫描,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4.报名资料清单:
(1)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含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4)所有学历的学历认证,所有学位的学位认证,在读学历提供学籍认证(以上认证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医生或护士);
(7)工作经验证明(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8)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于报名结束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本次招聘采取诚实报考原则,资格初审阶段招聘单位仅对报考者报名资料进行形式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聘用资格以最终资格审核结果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由招聘单位以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报考者需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
采用“实操+面试”的方式进行,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各项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
1.实操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实操,实操考核岗位相关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名单在东莞市凤岗医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考生带上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核查后原件退回。无法于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结束前无法提供全部原件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按实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考生实操考核合格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操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实操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实操成绩相同,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的人员名单于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招聘单位同时在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用人员需在公示后一个月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无法依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东莞市凤岗医院网站查询。
(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咨询电话:0769-82856613;
附件1:东莞市凤岗医院2024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东莞市凤岗医院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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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东莞市凤岗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