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12-19
为实现双塔医院高质量发展,依托优质人才的先进管理经验,实现双塔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朝阳市双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st.gov.cn)上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公示)均在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8日(8:30-11:30,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双塔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友谊大街4段33B,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
报考材料包括: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等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2024年朝阳市双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除签字以外,其他个人信息均在计算机上填写并打印);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
(4)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成绩单和翻译中文后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成绩单翻译件。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由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及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委托报名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及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上下复印),填写并打印个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被委托人对报名表所填写信息真实性负责;
(8)诚信承诺书(附件6)。
考试费: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考生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现场完成缴费。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按照报考岗位分为Ⅰ类:生理学(50分)、诊断学(50分),满分100分。Ⅱ类:生理学(50分)、护理学(50分),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2024年朝阳市双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对笔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和笔试成绩将通过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按照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在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前,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审查(复审)。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招聘人员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成绩*0.5=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相关事宜、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将在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双塔区卫健局会同双塔医院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通过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人员,由双塔区卫生健康局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补充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联络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应聘者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本人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朝阳市双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朝阳市双塔区卫生健康局0421-2637033
附件:
1.2024年朝阳市双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xlsx
2.2024年朝阳市双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朝阳市双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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